看到網路上作家寫到,他在德國觀察中學生學習獨立與愛的能力,
並想起他年輕時在台灣遇到的 Y 老師……
我不禁也想起自己國中時期遇到的 Y 老師,
在屈辱中度過的灰澀青春歲月……
國中時期,差點被學校記大過。
即使是現在,還是不覺得那是叛逆。
只是表達心裡真正的想法,
卻付出很大的代價。
總是拿著柄頭開花的拖把,狠狠敲著同學的雙手掌心。
同時教國文和歷史的女老師,
要求大家每天用三百字稿紙寫日記。
日記是隱私,為何要寫給她看?
有這樣疑惑的人不只我一人。
但大多數的人,就抄抄報紙上的方塊文章。
不耐煩的我,在日記裡表達:
不認為寫日記能提高寫作能力,
也疑惑老師是否真的有看大家都在抄的內容。
沒想到,老師真的看了我寫的日記。
從此,不放過我。
每逢她的課,我就被趕到教室門口。
她要同學們把門窗都關上,
然後在教室裡破口大罵。
一直到下課鐘響,她還是不肯開門。
於是整個樓層,甚至對面樓層的學生,
通通都看到我被罰站在教室門口……
這樣過了不知多久。
終於,我想到去跟不敢幫我的菜鳥導師,提出轉學的想法。
但訓導主任說:
若我要轉學,就得帶一個大過走——
罪名是「忤逆師長」。
這件事,還是終於被家裡知道。
瞞著爸爸。
最後,在媽媽、阿嬤和阿姨們的低聲下氣中落幕。
大家押著我,跟老師硬生生說一句「對不起」。
而我——
從此不曾正眼看過那位老師。
不曾在課堂上、走廊上對她敬過禮。
她的課,我總是考高分,以茲證明。
其他的課,就隨便應付了事……
如此,我度過了國二、國三的灰澀青春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