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天聊起,說想看看當時給她的書信。
沒想到不久後,大學好友真的拿來1990–1994年之間我寫給她的郵件。
是一大疊信和明信片、大頭照相片。
寄出這些書信的當時,大概沒想到多年後會再看到它們吧。
1990年9月23日離開台灣,1997年11月17日回到台灣。
離開七年,但給她的書信卻只到1994年初。
推想是她結婚生子,忙於家庭與工作;
我也沒有再繼續寫信,那是在密集進劇場之後。
通過中間考試,決定不轉學到柏林。
記憶中,開始的那段時間,很混亂。
剛到德國的書信裡,有許多對環境與人文的觀察。
卻記不得,原來自己曾經那麼幽默、搞笑。
怎麼也很難和現在的我連結。
到了後來幾封信,開始反覆提到——
已經把寫了三四頁的信當成日記了,
另外再寫一封「正常一點」的信給她。
才模模糊糊想起,曾經強打精神,
把低落的情緒壓下,
勉強寫些有趣的事情給她。
一大疊書信裡,到底有幾封是真的誠實面對自己,已經記不得了。
不曾提到——
才到德國沒幾天,就被舍監連人帶行李,十五分鐘內掃地出門。
不曾提到——
找不到住處,一個人坐在河邊的椅子上擔憂掉淚。
不曾提到——
打工時被德國人歧視的經過。
不曾提到——
一個人扛著幾十公斤的行李,搭火車搬到另一個大學城。
給她的書信裡,盡是好玩、好笑的。
報喜不報憂。
果然,好強的我。